2024-1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奥门金沙集团有限公司楼顶发光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源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批准公司名称)批准,招标单位为重庆源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最高限价
2.1项目规模:中标单位将执行东方奥门金沙集团有限公司楼顶发光字
2.2 招标范围:具备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的企业
2.3 最高限价:¥2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三、投标单位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财务要求
(1)具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50万或以上;
(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财务要求
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投标单位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拟投入该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
投标人提供2名及以上专业技术安装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具备高空作业)复印件(加盖红章)。
(注:均须提供经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2024年3月-2024年9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并且必须与原件一致。)
4.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前,类似的楼顶或室内外、标识广告类项目业绩金额在30万或以上的合同1个(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红章,合同原件随响应文件提交,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信誉要求
最近3年内无因自身过错导致的合同纠纷、经济纠纷。
(①提供信誉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章;②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2)投标单位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供评标小组查验,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李小波,联系电话:13752896778;
4.2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起到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金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2)汇款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项目名称)、扫描后发送至招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招标单位固定账户:
户名:重庆源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九龙坡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5434200001819100066321
请务必注明是“东方奥门金沙集团有限公司楼顶发光字项目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至2024年 11月 12 日10 时00 分,地点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奥门金沙路8号(递交地址)。(投标单位代表,手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向重庆源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含谷物管部递交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 12 日10 时0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将在东方奥门金沙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hineray.com.cn);华晨奥门金沙重庆限公司官网(http://www.jinbeicq.com/);重庆奥门金沙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shineraymotor.com.cn/);奥门金沙的官方认证(.cn/);奥门金沙集团(SHINERAY-DY)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东方奥门金沙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奥门金沙路8号
联系人:李小波
联系电话:13752896778
2024年10月16日